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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2021年校内开放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06时15分35秒浏览次数:299设置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2021年校内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指南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和硕士学位授予建设单位的要求,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拟发布2021年度惠州学院校内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本年度项目坚持“基础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原则,重点资助解决典型电子功能材料及其电子元器件研制过程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并且研制的材料及其电子元器件具有优良的国家民用和国防科技应用前景。

1.1 支持领域

1)跨尺度的材料计算与电子功能材料设计

基于第一性原理计算、相图热力学研究和分子动力学模拟,研究下列电子功能材料与成分相关的电子结构和性能,研究相关材料体系相图,建立体系与成分、温度相关的微观结构关系。

1)低介电、低损耗及高介电低损耗微波介电陶瓷材料

2)新型无铅压电铁电陶瓷及薄膜材料

3)半导体气敏、压敏、热敏、湿敏材料

2)高性能电子功能材料研制

1)研制微波介电陶瓷材料,研究相组成、晶体结构、原子价键特性、晶界及其与制备工艺的关系和对介电性能的具体影响,探讨陶瓷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物理效应,研究影响陶瓷材料微波损耗的机理,发展可低温共烧(LTCC)、高性能环境友好型介质陶瓷材料及其先进制备技术;

2)研制各种新型无铅压电陶瓷,研究其压电机理与压电效应,分析实验条件对材料形貌、晶粒尺寸及晶体结构、压电铁电性能的影响;研究低维陶瓷材料的制备工艺,实现低损耗、耐击穿、高压电铁电和较高的居里温度的无铅压电陶瓷材料的低温共烧可控制备;

3)研究具有特定形貌、尺寸及晶体结构的半导体陶瓷敏感材料,探索单体材料的制备方法,分析实验条件对半导体纳米材料敏感特性的作用机制,实现各种半导体陶瓷敏感材料的可控制备。

4)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的研制:新型二维Mxene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纳米金属氧化物等超级电容器材料的合成及其微观结构调控,研究合成条件对产物微观结构及其电化学性能的影响规律,探讨结构与电化学性能之间的构效关系。

5)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电极材料的合成:设计开发高倍率、安全稳定、低成本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探索材料的制备方法及材料的生长形成机理,实现材料电化学性能的提升。

6)储氢材料/储氢材料释氢催化剂的研制:可逆、不可逆储氢材料的开发及其储放氢动力学研究;开发廉价、高效纳米催化剂用于化学氢化物催化放氢,探讨合成条件、产物结构、催化性能之间的关联性。

3)传感器集成技术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研究

1)新型传感器的制备工艺与集成化技术

研究基于新型电子功能陶瓷材料的敏感元器件,优化相应的微加工工艺和器件制备技术,提高新型传感器在光、机、电、生物和环境变量等领域的感测性能。研究器件的小型化和集成化技术,包括单性能的阵列集成和多功能的系统集成技术,提高传感器系统的性能,减小器件和系统的尺寸,降低其功耗和成本,以满足大规模应用的要求。

2)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

以传感器网络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及产业应用,研究以传感器网络为核心的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装备的数据检测、分析、传输、存储、压缩、重建等关键技术,设计和开发面向产业的高性能多传感器信息融合、在线检测、故障诊断、模式识别等智能控制应用系统。

1.2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校内开放项目级别等同于市厅级项目,基于资助研究内容的阶段性和持续性原则,2021年度的校内开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在如上所诉领域开展研究,实施周期为2年。

1)重点项目:35万元/项,拟资助24助项;

2)一般项目:23万元/项,拟资助58项;

1.3 项目申请要求

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截至时间: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320日。

申请方式:申请书由所在二级单位盖章后报送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投递到efuncmater@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4 项目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需要满足以下任意1项:

1)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累计2项,论文或专利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至少主持获批1项市、厅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3)至少签订1项横向项目,项目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项目经费累计不少于15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4)至少完成1项成果转化,成果转化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成果转化经费累计不少于8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2)一般项目结题需要满足以下任意1项:

1)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SCI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累计1项,论文或专利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至少获批1项市、厅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联合申报者到账经费累计不少于5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3)至少签订1项横向项目,项目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项目经费累计不少于10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4)至少完成1项成果转化,成果转化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成果转化经费累计不少于5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3)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鼓励教师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受重点实验室校内开放项目资助的研究团队,要求定期参与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活动,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项目遴选及管理原则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校内基金项目遴选采取团队(个人)申报、资料审查、学术委员会评议、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公示的方式进行。申请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惠州学院科研处、研究生处网页https://kyc.hzu.edu.cn/和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主页https://efmdlab.hzu.edu.cn/main.psp公布。项目公示结束后,实验室将组织与项目团队签订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须在1个月内确定研究任务,开展相应科研工作。欢迎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校内开放项目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并对各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发现无法完成计划或实验方案有问题时,可根据情况暂时中止、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

三、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管理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校内基金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性资助,所有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要求项目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校内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各种报告等成果,归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和研究者共有。

凡由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时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

1.科研成果(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专利等)的电子版(或复印件)。成果需标注: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 (项目批准号)。注:论文单位英文为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Huizhou University, Huizhou 516001, Guangdong, China.

2.《结题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赵老师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11号楼1003

邮编:516007

电话:1892730598013926195534

电子信箱:efuncmater@163.com

附件: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惠州学院开放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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