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指南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了推动广东省新材料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拟发布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本年度项目坚持“基础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原则,重点资助解决典型电子功能材料及其电子元器件研制过程中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基于资助研究内容的阶段性和持续性原则,2022年度的开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在如下领域开展研究,实施周期为2年。
1.支持领域
1.1跨尺度的材料计算与电子功能材料设计
基于第一性原理计算、相图热力学研究和分子动力学模拟,研究下列电子功能材料与成分相关的电子结构和性能,研究相关材料体系相图,建立体系与成分、温度相关的微观结构关系。
(1)低损耗微波介电陶瓷材料
(2)高性能压电铁电陶瓷及薄膜材料
(3)半导体气敏、压敏、热敏、湿敏材料
1.2高性能电子功能材料研制
(1)研制微波介电陶瓷材料,研究相组成、晶体结构、原子价键特性、晶界及其与制备工艺的关系和对介电性能的具体影响,探讨陶瓷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物理效应,研究影响陶瓷材料微波损耗的机理,发展可低温共烧(LTCC)、高性能环境友好型介质陶瓷材料及其先进制备技术;
(2)研制各种新型压电陶瓷,研究其压电机理与压电效应,分析实验条件对材料形貌、晶粒尺寸及晶体结构、压电铁电性能的影响;研究低维陶瓷材料的制备工艺,实现低损耗、耐击穿、高压电铁电和较高的居里温度的无铅压电陶瓷材料的低温共烧可控制备;
(3)研究具有特定形貌、尺寸及晶体结构的半导体陶瓷敏感材料,探索单体材料的制备方法,分析实验条件对半导体纳米材料敏感特性的作用机制,实现各种半导体陶瓷敏感材料的可控制备。
(4)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的研制:新型二维Mxene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纳米金属氧化物等超级电容器材料的合成及其微观结构调控,研究合成条件对产物微观结构及其电化学性能的影响规律,探讨结构与电化学性能之间的构效关系。
(5)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电极材料的合成:设计开发高倍率、安全稳定、低成本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探索材料的制备方法及材料的生长形成机理,实现材料电化学性能的提升。
(6)储氢材料/储氢材料释氢催化剂的研制:可逆、不可逆储氢材料的开发及其储放氢动力学研究;开发廉价、高效纳米催化剂用于化学氢化物催化放氢,探讨合成条件、产物结构、催化性能之间的关联性。
(7)新型热管理材料的研制:围绕电子封装材料展开“制备工艺-微观组织-材料性能-服役可靠性”的研究,形成面向电子元器件的导热散热材料微观结构设计和制备能力。
1.3传感器集成技术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研究
(1)新型传感器的制备工艺与集成化技术
研究基于新型电子功能陶瓷材料的敏感元器件,优化相应的微加工工艺和器件制备技术,提高新型传感器在光、机、电、生物和环境变量等领域的感测性能。研究器件的小型化和集成化技术,包括单性能的阵列集成和多功能的系统集成技术,提高传感器系统的性能,减小器件和系统的尺寸,降低其功耗和成本,以满足大规模应用的要求。
(2)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
以传感器网络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技术及产业应用,研究以传感器网络为核心的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装备的数据检测、分析、传输、存储、压缩、重建等关键技术,设计和开发面向产业的高性能多传感器信息融合、在线检测、故障诊断、模式识别等智能控制应用系统。
2.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4~6万元和2~3万元,拟资助6项。热忱欢迎国内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踊跃申报。
3. 项目申报要求
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截至时间: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评审结果公布时间:5月30日前。
合作要求:为方便对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时需要填写有一名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项目合作者。
申请方式: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投递到 efmd@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 项目结题要求
4.1重点项目结题需要满足以下任意1项:
(1)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在SCI源刊上发表(含接受)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中科院TOP期刊论文),论文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合作单位至少获批1项国家级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3)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且有重点实验室成员)获得一级行业协会或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奖励1项;
(4)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合作单位至少签订1项横向项目,项目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且重点实验室到账合作经费不少于10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4.2一般项目结题需要满足以下任意1项:
(1)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在SCI源刊上发表(含接受)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科院大类分区一区或二区刊物上),论文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至少获批1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3)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合作单位至少签订1项横向项目,项目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且重点实验室到账合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经费以财务处到账经费为准;
二、项目遴选及管理原则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惠州学院)对外开放基金项目遴选采取团队(个人)申报、资料审查、学术委员会评议、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公示的方式进行。申请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惠州学院主页https://www.hzu.edu.cn/和重点实验室主页https://efmdlab.hzu.edu.cn/ 上公布。项目公示结束后,实验室将组织与项目团队签订项目合同。申请人须在1个月内确定研究任务,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鼓励教师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受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的研究团队,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每年5月份会组织一次开放基金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需对各自项目进行汇报,由重点实验室评估小组对各项研究工作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发现无法完成计划或实验方案有问题时,可根据情况暂时中止、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
三、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管理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惠州学院)对外开放基金项目经费按年度发放,所有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要求项目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各种报告等成果,归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和研究者共有。
凡由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时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
1. 科研成果(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的电子版(或复印件)。成果需标注: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项目批准号)。注:论文单位英文为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Huizhou University, Huizhou 516001, Guangdong, China.
2.《结题报告》
注: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5975638457)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
旭日科技大楼B座1003
邮编:516007
电子信箱:efmd@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