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指南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为了推动广东省新材料和新能源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拟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本年度项目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重点资助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和电子新能源关键材料的设计、制备、表界面生长控制、物性研究,以及器件研制中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基于资助研究内容的阶段性和持续性原则,2024年度的开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在如下方向开展研究,实施周期为2年。
1、支持方向
1.1 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和新能源材料制备技术研究
(1)材料跨尺度计算
利用相图热力学计算、第一性原理计算、分子动力学模拟和机器学习等手段,研究微型化片式化阻容感元件关键材料、大功率集成电路封装基板关键材料、敏感材料、新能源材料体系相图、电子结构、畴组态及其与性能的相互作用关系。
(2)高性能电子功能材料研制
研制微型化片式化阻容感元件关键材料、大功率集成电路封装基板关键材料、敏感材料、新能源材料,研究相组成、晶体结构、微观结构及其与制备工艺的关系和对物化性能的影响机理,发展高性能电子功能材料先进制备技术
1.2. 传感器集成技术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研究
(1)新型传感器的制备工艺与集成化技术
研究基于新型电子功能陶瓷材料的敏感元器件的小型化和集成化技术,提高传感器系统的性能,减小器件和系统的尺寸,降低其功耗和成本,以满足大规模应用的要求。
(2)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控制技术
研究以传感器网络为核心的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装备的数据检测、分析、传输、存储、压缩、重建等关键技术,设计和开发面向产业的高性能多传感器信息融合、在线检测、故障诊断、模式识别等智能控制应用系统。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2~10万元,拟资助6~10项。热忱欢迎国内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踊跃申报。
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含博士后)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截至时间: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评审结果公布时间:6月20日。
合作要求:为方便对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时需要填写有一名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项目合作者。
申请方式:申请书及个人诚信承诺书电子版材料投递到efmd@h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结题要求
4.1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的项目结题要求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即可:
(1)与实验室成员合作发表论文,并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在本领域排名前10%的SCI源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论文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合作单位至少获批1项国家级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3)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且有重点实验室成员)获得一级行业协会或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奖励1项;
4.2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4~6万元的项目结题要求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即可:
(1)与实验室成员合作发表论文,并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在SCI源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发表在中科院大类分区二区或以上至少3篇),论文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至少获批1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4.3 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的项目结题要求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即可:
(1)与实验室成员合作发表论文,要求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在SCI源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论文内容需与项目书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2)以“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至少获批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科技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二、项目遴选及管理原则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惠州学院)对外开放基金项目遴选采取团队(个人)申报、资料审查、学术委员会评议、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公示的方式进行。申请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重点实验室主页https://efmdlab.hzu.edu.cn/上公布。项目公示结束后,实验室将组织与项目团队签订项目合同。申请人须在1个月内确定研究任务,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鼓励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的研究团队,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每年5月份会组织一次开放基金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需对各自项目进行汇报,由重点实验室评估小组对各项研究工作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发现无法完成计划或实验方案有问题时,可根据情况暂时中止、调整或取消基金资助。
三、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管理
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惠州学院)对外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原则上不转出本实验室,鼓励项目获得者利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人开展资助项目所产生的票据可在惠州学院财务部门报销。要求项目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各种报告等成果,归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实验室和研究者共有。
凡由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时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
1. 科研成果(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的电子版(或复印件)。成果需标注: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项目批准号)。注:论文单位英文为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lectronic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Huizhou University, Huizhou 516001, Guangdong, China.
2.《结题报告》。
四、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159 7563 8457)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11号楼1003
邮编:516007
电子信箱:efmd@hzu.edu.cn